|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和国家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市区老龄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办理公交车免费IC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交车免费lC卡的办理对象和范围
1.办卡对象:年满70周岁并持有《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和持有地方换发的《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民警察证》及市、区残联颁发的《盲人证》者。
2.办卡范围:户籍在市区11个街道办事处和市经济开发区的上述群体。
二、公交车免费IC卡的使用范围
凡持有免费IC卡的上述群体,均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三、办卡手续
1.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须本人携带《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二张,到公交IC卡服务中心登记申办免费IC卡。
2.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须本人携带《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民警察证》、《盲人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二张,到公交IC卡服务中心登记申办免费IC卡。
四、办理公交车免费IC卡的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2OO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为集中办理时间;2007年12月15日以后,凡符合享受免费IC卡条件者,可于每月10至15日上午8:00—11:00到公交IC卡服务中心申办免费IC卡,携带手续同上。
2.办卡地点:宿州市星辰巴士有限公司IC卡服务中心(宿怀路91号)。
五、办卡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
初次办理免费IC卡的成本费,由市财政和星辰巴士公司共同承担,办卡人自愿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0元。
六、公交车免费1G卡的使用和管理
1.免费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替他人刷卡。持卡人上车时,应主动将有照片的一面出示给驾驶员查验并主动刷卡。如发现将卡转借给他人使用、伪造、弄虚作假等,驾驶员予以没收。
2.免费IC卡一经办理,电脑即记录IC卡持有人信息,若丢失或损坏,持卡人应及时到IC卡服务中心补办,并交办理新卡成本费10元。
3.免费IC卡每年年审一次,年审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IC卡服务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年审时间为每年的lO月1到10月30日。
七、本省其他城市和除市区以外的本市老年人,仍可以凭《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特此通告。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物价局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