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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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08-07-22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下,今天上午10点,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式揭牌成立。揭牌仪式在市科技广场举行,省法制办、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墉桥区、开发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土地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及“两报两台”、政府网站记者到仪式现场祝贺,全市城管系统400余名干部职工代表组成方阵列于会场中央。

 

     城市管理是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服务职能,是确保城市资源高效配置、效益最大发挥的重要手段。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市建设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与此同时,城市环境、交通等社会问题也随之凸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管理城市工作,施行科学、规范、系统的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市整体效能,努力提升我市的综合竞争力。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促进宿城全面、协调和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全办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对于促进我市城管工作一体化,深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我市是一项全新的尝试,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去年9,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市拟定了《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28次常委会议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后,向省政府提报了《关于在宿州市城市管理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同年11,省政府批复同意。根据省政府批复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今年7,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准,设置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市政府负责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占道经营)、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等八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并履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全面启动,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也将揭开崭新的一页。

    发来贺电的有:省法制办、淮海经济区城管联谊会等。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城管工作的上级部门和各友好单位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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